迪欧泰克韩国株式会社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依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30条,
为保护信息主体的个人信息,并迅速、顺畅地处理相关投诉,
特制定并公开如下个人信息处理指引。
- 第1条(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)
-
公司为以下目的处理个人信息。正在处理的个人信息不会用于以下目的以外的用途,
如处理目的发生变更,公司将依据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18条,
采取另行取得同意等必要措施。
-
1. 提供网站客户咨询回复及咨询记录管理
- 第2条(个人信息的处理及保存期限)
-
-
1. 公司在法律规定的个人信息保存及使用期限内,
或在收集个人信息时经信息主体同意的保存期限内,
处理并保存个人信息。
-
2. 具体处理及保存期限如下:
- 网站客户咨询:自受理之日起不超过3年
- 第3条(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)
-
-
公司仅在事先告知的范围内使用个人信息,
未经信息主体事先同意,不会超出该范围使用,
原则上也不会向外部公开个人信息。
但在以下情况下除外:
- 已事先取得信息主体同意的情况
-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
或为调查目的,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应调查机关要求提供的情况
- 第4条(个人信息处理的委托)
-
-
原则上,未经用户同意,公司不会将个人信息处理业务进行委托。
但为提供顺畅且优质的客户服务,
公司可能在限定范围内将个人信息委托给第三方进行管理。
在签订委托合同时,
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
明确委托对象、委托内容、委托期限、
委托合同内容(包括遵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规、
禁止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及责任承担等)
以及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事项,
并通过公告或个人信息处理方针予以告知,
必要时将事先取得用户同意。
- 第5条(信息主体的权利、义务及行使方式)
-
-
1. 信息主体可随时向公司行使以下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权利:
- 申请查阅个人信息
- 请求更正错误信息
- 请求删除个人信息
- 请求停止处理个人信息
-
2. 信息主体可通过书面、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行使上述权利,
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。
-
3. 当信息主体请求更正或删除个人信息时,
公司在完成相关处理前,
不会使用或提供该个人信息。
-
4. 信息主体可通过法定代理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行使上述权利,
此时需提交符合《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规则》
所规定的授权委托书。
-
5. 信息主体不得违反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
侵害本人或他人的个人信息及隐私权。
- 第6条(处理的个人信息项目)
-
-
1. 网站客户咨询回复及管理
- 必填项目:姓名、联系方式(电话号码、电子邮箱)、公司名称
-
2. 在互联网服务使用过程中,
以下个人信息可能会被自动生成并收集:
- IP地址、Cookie、MAC地址、服务使用记录、访问记录、不正当使用记录等
- 第7条(个人信息的销毁)
-
-
1. 当个人信息保存期限届满、
或处理目的达成导致个人信息不再需要时,
公司将立即销毁该个人信息。
-
2. 个人信息销毁的程序及方法如下:
- 销毁程序
公司选定需销毁的个人信息,
并经公司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批准后进行销毁。
- 销毁方法
纸质文件形式的个人信息将通过粉碎或焚烧方式销毁,
电子文件形式保存的个人信息将采用不可恢复的技术方式进行删除。
- 第8条(个人信息安全性保障措施)
-
- 公司为保障个人信息安全,采取以下措施:
- 1. 管理措施:制定并实施内部管理计划,定期开展员工培训
- 2. 技术措施:对个人信息处理系统实施访问权限管理
- 第9条(自动收集个人信息装置的安装、运营及拒绝事项)
-
- 1. 公司为向用户提供个性化服务,使用存储并随时读取用户信息的 Cookie。
- 2. Cookie 是由运营网站的服务器(HTTP)发送至用户浏览器,并存储于用户电脑硬盘中的少量信息。
- 3. Cookie 的使用目的:分析访问及使用形态、热门搜索词、安全连接状态等,以向用户提供优化的信息和服务。
- 4. Cookie 的安装、运营及拒绝:用户可通过浏览器设置中的“工具 > Internet 选项 > 隐私”菜单拒绝 Cookie 的保存。
- 5. 拒绝 Cookie 保存可能会影响个性化服务的使用。
- 第11条(权益侵害救济方式)
-
-
信息主体可向以下机构咨询个人信息侵害的救济及相关事宜。
(以下机构为与公司无关的独立机构,
如对公司自身的个人信息投诉处理或救济结果不满意,
或需要进一步帮助时,可向以下机构咨询)
-
1. 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(韩国互联网振兴院运营)
- 主要业务:个人信息侵害举报及咨询
- 网站:privacy.kisa.or.kr
- 电话:(无区号)118
- 地址:(58324)全罗南道罗州市振兴街9号(빛가람洞301-2)3层
-
2. 个人信息纠纷调解委员会
- 主要业务:个人信息纠纷调解申请、集体纠纷调解(民事解决)
- 网站:www.kopico.go.kr
- 电话:(无区号)1833-6972
- 地址:(03171)首尔特别市钟路区世宗大路209号 政府首尔办公楼12层
-
3. 韩国大检察厅网络犯罪调查科:02-3480-3573(www.spo.go.kr)
-
4. 韩国警察厅网络安全局:182(cyberbureau.police.go.kr)
- 第12条(个人信息处理方针的变更)
-
-
本个人信息处理方针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。